計量器具管理控制程序 山東濟南
1.目的
本程序明確了對監視和測量裝置(統稱計量器具)的管理要求,包括校準、使用、保養、貯存等過程,以確保監測和測量結果的準確性。
2.范圍
公司用于質量監測和測量活動的所有計量器具。
3.職責
3.1 品質部負責計量器具的管理,含保管、驗收、建帳、領發、校準及報廢等;
3.2 采購部負責計量器具的采購;
3.3 使用人員負責計量器具的日常維護保養和現場保管。
4.工作程序
4.1計量器具選用
成品、半成品、生產過程的監測和測量所需的計量器具由采購部按需購買。
4.2計量器具管理
4.2.1分類管理
按計量設備精密程度分A、B二類管理,具體如下:
A類計量器具應按規定的時間間隔進行周期檢查或調整。
B類其性能、準確度相對穩定,除非損壞才會影響其測量精度。B類計量器具應在交付使用前進行檢查確認,損壞或刻度值模糊時即報廢。
4.2.2臺帳管理
品質部負責對計量器具建臺帳管理,分A類儀器清單、B類儀器清單二種。臺帳的內容一般應包括:
l 器具名稱編號、制造廠家;
l 技術特征(測量范圍、分度值、準確度等);
l 出廠、啟用日期;
l 存放及變更情況。
A類計量器具對檢定、修理及使用者變更等情況進行跟蹤管理。
4.3計量器具的驗收
新購計量器具由品質部負責驗收,驗收步驟如下:
A.根據說明書和配件清單對器具外觀、配件、技術資料等進行驗收;
B.依說明書對計量器具主要功能進行檢查,功能正常后辦理入庫,驗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不合格的立即退貨,不合格計量器具不入庫。
C.入庫后應安排送檢,送檢合格后方可領發,送檢不合格的由品質部安排退貨。
4.4計量器具校準
4.4.1周期檢定計劃
品質部按國家規定的檢定周期對A類計量器具組織檢定,編制《校準計劃》,經部門主管批準后執行。管理員嚴格按計劃安排計量器具的檢定,并保留檢定記錄。計劃的內容應包括:計量器具的名稱、檢定周期要求、檢定時間、有效期、計劃送檢時間等。
注:內校儀器應作好《內校記錄》。
4.4.2計量器具校準的標識
經校準合格的計量器具應貼有相應的標識,其內容包括:校準日期、有效期、校準單位及校準人等。當器具上不適宜貼標簽時可貼在包裝盒上,但標簽要與器具相符,確保能識別。品質部應協同使用單位,保證做到標簽、校準證書及器具三者相符。
4.5計量器具領用和流轉
4.5.1計量器具的領用由使用者到倉庫辦理領用手續,經主管領導批準后辦理領用手續。同時,品質部跟蹤該計量器具的去向,及時變更臺帳及管理卡的相應記錄。
4.5.2計量器具使用責任人員,根據生產需要經品質部核準認可后,辦理相應的退庫或領用手續后,方能流轉。
4.6計量器具的使用
4.6.1使用前使用人員應先確認:
l 檢查證實計量器具處于校準合格的有效期內;
l 確認計量器具處于正常狀態,包括計量器具本身具有的不需外部參考標準的調整,如置零調整。
4.6.2 對無校準合格標簽或已超過有效期,或確認其狀態不正常的計量器具,使用人員應停止使用,由品質部管理人員填寫《校準計劃》經批準后安排檢驗或校驗。
4.6.3使用人員對計量器具應按要求操作,按規定保養。
4.7計量器具量值的偏移
當發現計量器具偏離要求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報品質部應采取以下措施:
l 檢查計量器具核準其是否偏離以及偏離多少。如屬實應馬上送修和重新校準。
l 因該計量器具的偏離而錯誤放過的生產檢驗項目。應重新檢驗,只要不合格的內容均應進行修復。
4.8計量器具報廢
嚴重損壞或超差的計量器具,已無法修復或無修復價值的,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經品質部核實,總經理批準后報廢。
5.相關文件
無
6.相關記錄
《校準計劃》
《儀器清單》
《內校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