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建立ISO22000 HACCP認證的難點 山東濟南
啤酒企業在建立HACCP體系過程中,會發現許多客觀存在、而又很難解決(技術上無法解決或實施成本極高)的問題,它們是建立HACCP體系的難點。
一、原料危害分析及控制 麥芽、大米都屬于農作物,在種植過程中可能被農藥或重金屬(如鉛、汞、砷)污染。 麥芽(大麥)、大米(稻谷)可能存在黃曲霉毒素B1超標。 糧食倉庫殺蟲廣泛采用化學藥物熏蒸法,殘留的熏蒸劑會污染大米、麥芽。 上述化學殘留物都可能通過大米或麥芽帶人啤酒,屬化學危害。很可能是顯著危害,需作為關鍵控制點來控制。 一般情況下,麥芽、大米都是由供貨商收購農戶種植的原糧,加工成麥芽、大米后供給啤酒企業。其污染源頭首先是原糧種植過程(生長環境、農藥使用等),其次是加工企業。對千家萬戶的種植過程實施控制比較難,但可以嘗試以下途徑: 1.重金屬殘留。選擇無重金屬殘留超標的地區作為原料基地,定點采購原料。同時,購進原料作產地驗證,并定期驗證原料的重金屬殘留是否超標。 2.農藥殘留。農業生產使用的農藥有幾十種,如有機氯類、有機磷類、氨基甲酸酯類等。其殘留表現為原藥、有毒代謝物、降解物。農產使用農藥的種類、施藥濃度、施藥量、施藥時間等不同,糧食中農藥殘留種類、殘留量也可能不同。農藥殘留檢測多用色譜法,儀器成本投入非常高,非一般企業或機構能實施。因此,有的企業可能在進行危害分析時回避原料的農藥殘留問題。農藥殘留很可能是顯著危害,回避是不可取的,應在現有條件下盡可能實施控制。可從以下方面去做: (1)選擇大型正規農場種植的原料,保持穩定的供貨渠道。采購時,有必要進行產地驗證。另外,培育自己的原料基地,更能規范種植者對農藥的使用。 (2)選擇獲得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認證的原料。 (3)《糧食衛生標準》GB 2715規定了磷化物、氯化物、六六六、滴滴涕等殘留限量,要求供貨商提供對這些殘留物的檢測報告,有條件的企業可自己驗證(自測或送檢)殘留量是否在合格范圍。 大麥在加工成麥芽的過程中,經過幾次浸麥、排水,殘留在麥芽中的農藥已經很少。 3.黃曲霉毒素B1。黃曲霉毒素B1的檢測方法不復雜,一般衛生檢驗機構都能開展。可通過以下途徑實施控制: (1) 啤酒企業在購進原料時,要求供方提供黃曲霉毒素B,檢測報告,同時對進廠原料抽樣進行驗證(自檢或外送檢測)。 (2)對大米作新鮮度檢測,拒收不新鮮的大米。雖然新鮮度檢測不直接反應黃曲霉毒素B1的含量,但陳米黃曲霉毒素B,超標的可能性非常大。該方法簡便、成本低,企業完全可以做到每批檢測。 (3)防止庫存期間原料吸潮霉變,原料使用前驗證黃曲霉毒素B1。 (4)驗證最終產品(啤酒)中的黃曲霉毒素B1。 4.糧食熏蒸劑殘留。一般采取用易揮發藥物對倉庫熏蒸和(或)對糧食熏蒸的方式,熏蒸完畢必須留有足夠的開倉通風時間,充分散發殘留熏蒸劑。該方法在許多糧食儲備倉庫運用,多年的實踐也證明了其安全性。啤酒企業能夠實施的控制措施有: (1)選擇安全性高的藥品。國內普遍采用的熏蒸劑有磷化鋁、氯化鋁,都是易揮發、低殘留的藥品。 (2)制定熏蒸作業程序,并評審、確認其科學性。嚴格按作業程序實施規范作業,可最大限度降低殘留。 各國對于轉基因原料的安全性還在研究過程中,是否存在危害值得注意。對進口大麥(或麥芽),啤酒企業應當要求供方標明作物品種,轉基因作物要標明“轉基因”字樣。 二、N一二甲基亞硝胺的危害分析 《發酵酒衛生標準》規定了S02、黃曲霉毒素B1、鉛、細菌總數、大腸菌群,N—二甲基亞硝胺的含量限值,它們都是產品中存在的化學或生物危害,其限量值是最低可接受范圍。但它們是否被作為關鍵控制點進行控制,還需要企業對產品及加工過程進行系統的危害分析。 企業可從N一二甲基亞硝胺的源頭——麥芽人手,證明對N一二甲基亞硝胺的控制能達到衛生安全可接受的范圍。一項研究表明,麥芽干燥焙焦時明火直接加熱使氮與氧在高溫下產生氮氧化物,后者作為N一亞硝化劑與麥芽中的生物堿反應生成N一二甲基亞硝胺。顯然,切斷氮氧化物產生的途徑,就切斷了產生N一二甲基亞硝胺的主要途徑。稍有規模的麥芽廠,其麥芽干燥焙焦全都采用換熱器間接熱風加熱,不會產生N一二甲基亞硝胺。因此,采購使用合理干燥方式生產的麥芽是啤酒企業控制N一二甲基亞硝胺最可行的途徑,對麥芽生產商的生產設施、生產工藝進行實地檢查是非常必要的。 三、甲醛問題 雖然《發酵酒衛生標準》未對啤酒中甲醛的限量作出規定,但幾年前啤酒行業的甲醛風波讓消費者開始關心甲醛問題。在消費者心中,甲醛已是顯著的化學危害。啤酒企業在進行危害分析時,應證明、描述對甲醛的控制達到了安全水平。 1.在《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 2760-1996)中,甲醛被列為食品加工助劑。甲醛作為加工助劑在糖化時使用,在制成啤酒前(麥汁煮沸時)被蒸發去除掉,殘留量非常低。 2.甲醛并非只在啤酒中殘留,前人的研究已證實生物體正常代謝過程會產生甲醛,牛奶、肉等食品中均殘留有甲醛。我們日常的生活飲用水也殘留有甲醛,衛生部發布的《生活飲用水衛生規范》規定甲醛限值為0.9mg/L。 3.《發酵酒衛生標準分析方法》(GB/T 5009.49)規定了啤酒中甲醛的檢驗方法,該方法比較簡單,幾乎所有企業都能實施。 四、啤酒瓶炸瓶 啤酒瓶炸瓶是一種典型、嚴重的物理危害。炸瓶有兩類情況: 1.瓶子耐受不住啤酒中C02逸出后產生的內壓力而自爆,產生的原因有: (1)瓶子的安全性指標不合格,如耐內壓力、應力、耐熱變性、抗沖擊力等不合格。企業必須做到新購瓶子達到《啤酒瓶》標準(GB 4544—1996)規定的質量要求。使用回收的瓶子,其安全性能降低,如何控制其安全性是行業性難題。采用一次性瓶子是最安全的措施,但成本太高。 (2)過分追求高含量CO2,增大了瓶子內壓,增加了炸瓶的風險。企業應控制適度的CO2,含量,夏季適當降低CO2含量,降低炸瓶的可能性。 (3)理論分析和實踐都證明,同樣條件下小容量瓶子的安全性比大容量瓶高,降低瓶子容量不失為防止炸瓶的途徑之一。 2.瓶子猛然受外力作用(如碰撞、不正確的開瓶方式等)導致炸瓶。控制措施:禁止運輸和銷售過程中的野蠻裝卸行為;采用紙箔包裝;提示正確開瓶方式;警示炸瓶傷人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