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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1中的不合格品的控制-濟南ISO9001認證
對不合格品的控制
一、不合格品的標識、記錄和隔離
(1)采購的不合格料件(原材料、元器件和零部件);
(2)本組織加工的不合格關鍵件、重要件、一般件;
(3)本組織生產的不合格成品。
檢驗員負責判定產品合格與否,子以標識和記錄,并對不合格品實施隔離,以防誤用。
二、一般不合格品的處置
一般不合格品指加工的個別或少量一般件不合格。對一般不合格品的處置措施是返工還是返修,由質量檢驗方面的技術人員確定,而不需要通過評審來確定。
返工,是ISO9001:2000標準8.3a)條款中“消除已發現的不合格” 所采取的處置措施。返工是一種糾正。
返修,是減輕不合格程度,使不合格品滿足預期用途的處置措施。返修不是糾正。
若不合格品的不合格程度嚴重,返修不經濟,則予以報廢。
對上述三種處置所形成的記錄是“一般不合格品處置單”。
三、重大不合格品的評審和處置
1.重大不合格品
重大不合格品中的“重”是指關鍵件、重要件或成品不合格,“大”是指大量或整批一般料件一般件不合格。應經過評審來確定處置措施的重大不合格品包括:
(1)采購的大量或整批一般料件不合格;
(2)采購的某個關鍵件或重要件不合格;
(3)加工的大量或整批一般件不合格;
(4) 加工的某個關鍵件或重要件不合格;
(5) 生產的成品不合格;
(6)售出的成品不合格。
質量部門檢驗出重大不合格品,應及時填寫“重大不合格品通知單”,報告最高管理層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
2.審理人員
對重大不合格品進行評審和決定處置措施的人員,由最高管理者授權的分管產品質量的管理者和質量(質量管理和質量檢驗)、技術、生產、采購、銷售部門的代表共同組成。
質量部門負責組織、協調評審和處置工作。
3.評審內容
(1)不合格的性質。是采購的大量或整批一般件不合格,還是加工的大量或整批一般件不合格?是采購的某個關鍵件或重要件不合格,還是加工的某個關鍵件或重要件不合格?是生產的成品不合格還是售出的成品不合格?
(2)不合格的程度。是輕度不合格、中度不合格,還是嚴重不合格?
(3)不合格品的損失。估算不合格品造成的經濟損失,必要時評價其引起的信譽損失。
需要指出,將原因分析、糾正措施列為評審內容是很不適當的,因其不屬于ISO 9001:2000標準“83不合格品控制”的范圍,而是“852糾正措施”的要求。
4.處置措施
通過評審,明確了重大不合格品的不合格性質、程度及其損失,適宜的處置措施就容易確定了。
(1)對于采購的大量或整批一般料件。某個關鍵件或重要件,若是輕度不合格,仍可用于生產,則對其處置的措施是按ISO 9001:2000標準8.3b)中“經有關授權人員批準,適用時經顧客批準”的要求(以下簡稱“經批準”),予以讓步接收和使用。
若是中度不合格或嚴重不合格,則子以拒收。
(2)對于加工的大量或整批一般件,若是輕度不合格,仍可用于生產,則對其處置的措施是“經批準”,予以讓步放行和使用(原樣超差使用)
若是中度不合格,或予以返工,使其成為合格產品;或進行返修,使其不合格程度減輕,再“經批準”,予以讓步放行和使用。
若屬于嚴重不合格,返修不經濟,則對其處置的措施只能是報廢。
(3)對于加工的某個關鍵件或重要件,若是輕度不合格,仍可用于生產,則應經總工程師批準,適用時再經顧客批準,子以讓步放行和使用(原樣超差使用)。
若是中度不合格,對其處置的措施可以是返工,使其成為合格產品;如不宜返工,則進行返修。返修后,應經總工程師批準,適用時再經顧客批準,予以讓步放行和使用。
若屬于嚴重不合格,返修不經濟,則予以報廢。
(4)對于生產的成品,若是輕度不合格,對其處置的措施是返工,使其成為合格成品。
若是中度不合格,對其處置的措施是不經返修或經返修,再“經批準”,予以降級銷售和交付。
若屬于嚴重不合格,對其處置的措施是返修,以減輕其不合格程度,再“經批準”,子以降級銷售和交付。
降級,是使不符合高等級要求的不合格品成為符合低等級要求的合格品的一種處置措施。降級是一種糾正。降級主要適用于流程性材料類的不合格品。
(5)對于已銷售和交付的成品,若顧客抱怨質量不合格,組織應高度重視,盡快證實。對其處置的措施是盡快追回,予以返修或返工,必要時予以換或退。要盡力挽回組織的信譽損失,爭取顧客滿意。這樣,就滿足了ISO9001:2000標準8.3條款中“當在交付或開始使用后發現產品不合格時,組織應采取與不合格的影響或潛在影響的程度相適應的措施”之要求。
上述拒收、報廢、追回,是對ISO 9001:2000標準8.3 C)“采取措施,防止其原預期的使用或應用”之要求的具體措施,即處置措施。
ISO 9001:2000標準8.3條款要求“在不合格品得到糾正之后應對其再次進行驗證,以證實符合要求”。對于硬件類不合格品,不只是在返工之后應對其再次進行檢驗,以證實其成為了合格產品;在返修之后也應對其再次進行檢驗,以證實其不合格程度已減輕,可以“經批準”,予以讓步放行和使用或降級銷售和交忖。
四、應保持有關的批準和記錄
ISO9001:2000標準8.3條款要求“應保持不合格的性質以及隨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記錄,包括所批準的讓步的記錄。”貫標組織為滿足此要求應保持的有關批準和記錄包括:
(1)《一般不合格品處置單》(內含返工或返修及再次進行檢驗的記錄、報廢的記錄);
(2)《重大不合格品通知單》;
(3)《對重大不合格品審理人員的授權書》;
(4)《重大不合格品評審和處置報告》(內含對讓步接收和使用、讓步放行和使用\降級銷售和交付的批準);
(5)重大不合格品處置記錄分別為:①《讓步接收使用單》(適用時合顧客批準);②《拒收單》;③《讓步放行使用單》(適用時含顧客批準);④《返工單》(含或附再次檢驗的記錄);⑤《返修單》(含或附再次檢驗的記錄);⑤《報廢單》;①《降級銷售交付單》(適用時含顧客簽字);③《追回處理單》(含返修或返工及再次檢驗的記錄,或換退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