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管理體系內審程序 山東濟南ISO14000認證咨詢
門的認可;并開具不符合報告。報環境管理者代表復審。評價環境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初步擬制審核報
告等。
4.4.4召開末次會議
審核組長負責主持會議。公司級領導、管理者代表、受審核部門領導人及陪同人員、審核員參加
。會議主要內容為:審核組長介紹審核總體情況;宣布不合格報告;提出糾正措施;審核的審核結論;總
經理或管理者代表講話。
4.4.5編制審核報告
《審核報告》由審核組長或其授權的審核員編寫。《審核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a 審核目的和范圍;
b 審核日期;
c 審核的準則;
d 審核組成員;
e 審核發現;
f 不符合報告;
g 審核結論,包括對環境管理體系運行符合性和有效性的評價;
審核報告經管理者代表審核批準后分發給受審核部門,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
4.6糾正措施的跟蹤
4.6.1受審核部門根據不符合報告的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糾正措施和實施計劃,并按“不符合
、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4.6.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不符合項的整改,組織人員在1周內提出糾正與預防措施,向審核
組長提出復查要求。
審核組長接到部門復查要求后,3天內安排內審員驗證,驗證結果向審核組長匯報。
4.7審核員認為責任部門糾正措施的實施為無效時,由責任部門修改糾正措施計劃按4.6.1執行。
因責任部門人員失職致使糾正措施不得力時,由審核員報管理者代表處理。
4.8內部環境管理體系審核中使用的全部記錄由審核組長移交綜合辦公室按《環境記錄管理程序
》進行管理。
4.9內審的記錄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整理和保存。
5、相關文件
《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程序》
《環境記錄管理程序》
6、記錄
6.1《年度內審實施計劃》
6.2《內審實施計劃》
6.3《內審檢查表》
6.4《不符合項匯總分析表》
6.5《內審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