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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級壓力容器制造許可鑒定評審指南
4.3受理批準的有效期
已經受理的申請單位可以按《評審細則》的規定進行受理范圍內的D級壓力容器試制工作,受理的有效期為兩年。兩年內不能完成產品試制的,原批準的受理失效。
5.產品試制
5.1 獲得申請受理的制造企業,應按照批準范圍試制相應級別的典型產品,以備審查。試制產品圖紙應有具有壓力容器設計許可資質的單位設計。
產品試制前,申請單位應向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申請對其試制產品進行監督檢驗,并由省局授權的檢驗機構按《鍋爐壓力容器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規則》實施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
5.2 試制產品范圍、數量的要求
試制產品應滿足“《評審細則》附件A特種設備許可試制產品(試安裝、改造、維修設備)數量”的要求。
壓力容器試制產品數量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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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產品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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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制成品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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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制在制品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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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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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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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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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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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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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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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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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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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試制產品應滿足《許可條件》中產品質量的有關規定,質量體系的建立應滿足《基本要求》質量管理體系的基本要求,且在試制產品的過程中運轉正常。
6 鑒定評審
6.1 評審前的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