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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認證實施規則3月1日起實施
新華網北京2月27日電 (徐博、陳雍容)國家認監委27日發布消息稱,自2009年3月1日起,認監委制訂的《中國森林認證實施規則》將正式實施,森林認證試點工作也將在全國范圍內全面鋪開。
森林認證是通過市場機制,即通過影響林產品貿易,提高森林經營水平。在這個新的市場模式中,森林經營單位對森林進行可持續經營和采伐,生產加工企業購買來自經營良好森林的原料,銷售商知道其產品經過森林認證,消費者自愿購買具有森林認證標志的產品。
根據《中國森林認證實施規則》,森林認證機構對森林經營單位或從事林產品生產或加工、流通等相關企業或機構進行的森林經營認證和產銷監管鏈認證。森林經營認證是根據所制定的一系列原則、標準和指標,按照規定程序對森林經營業績進行認證;產銷監管鏈認證是對木材加工企業的各個生產環節,即從原木運輸、加工、流通直至最終消費者的整個鏈條進行認證。
中國森林認證制度屬于國家統一推行的自愿性認證制度,采用統一的認證標準、統一的認證規則和統一的認證標志。國家鼓勵森林保護、森林經營及相關的林產品加工和貿易單位申請森林認證,采信中國森林認證結果。
森林認證作為促進森林可持續經營的市場機制于二十世紀九十年代興起,在短短十年的時間內,它在世界范圍內取得了飛速發展。在歐美,獲得森林認證已成為木材產品進入市場所必備的“綠卡”。
認監委表示,《中國森林認證實施規則》的制訂,將為進一步提高我國森林可持續經營水平和林產品的國際市場競爭力,規范中國森林認證活動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