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企業普遍缺乏清潔生產意識
新華網北京8月26日電(記者陳菲)26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至立作關于檢查清潔生產促進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指出,我國企業普遍缺乏依法實施清潔生產的主體意識。
陳至立說,企業開展清潔生產的積極性尚不高。有的企業開展清潔生產主要迫于行政壓力,有的甚至在列入清潔生產強制審核的名單后,仍采取抵觸、等待、觀望拖延態度。有的企業雖然進行了清潔生產審核,但不按審核意見實施,傾向于選擇投資小的無費和低費方案,不愿投入資金實施效果更好的中費和高費方案,影響了清潔生產審核的效果。
從全國來看,據統計,2003年至2009年,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的工業企業僅占全國工業企業總量的0.15%。即使在清潔生產工作開展較好的地方,企業完成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的數量也僅占規模以上企業的10%左右,有的省份僅有20多家企業自愿開展清潔生產審核。
此外,全國已經公布的強制性審核企業的總量還比較少。有的省份累計公布的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數量,占符合《重點企業清潔生產行業分類管理名錄》企業的比例不到十分之一。
清潔生產審核提出的中高費方案實施率也偏低。據有關部門統計,全國工業企業清潔生產中高費項目的實施率僅為41.7%。
陳至立認為,法律規定的引導激勵措施綜合協調整合不夠,落實不到位,引導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動力不足,是造成清潔生產工作推行緩慢的主要原因之一。
針對此,陳至立建議進一步落實清潔生產資金。加大各級財政,尤其是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對清潔生產的支持力度。在進一步加大對工業重點行業財政資金支持的同時,加大對農業、服務業等領域清潔生產工作的支持。進一步加大對清潔生產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及先進實用技術推廣應用的支持力度。逐步擴大中央財政清潔生產專項資金規模。提高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用于支持清潔生產工作的比例。
同時,陳至立表示還應完善稅收優惠政策。細化稅收優惠認定條件,落實好增值稅、所得稅等優惠政策,提高清潔生產企業的競爭力。建立表彰獎勵制度,完善產品標識制度等相關激勵措施。進一步發揮政府采購的引導、帶動作用,調動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